案例简介一【基础设施类】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泉区乡村振兴工程一期
项目实施单位:阜阳市颍泉区农村农业局
项目建设内容:3668亩的村庄拆除及土地复垦、857亩的废弃工矿拆除及土地复垦、10个出列村的环境综合整治、215公里的农村道路扩面延伸。
项目总投资及融资方案:项目总投资12.2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10.6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6亿元,债券期限5年。
项目收入来源:复垦耕地产生的土地指标收益、整治土地形成林地产生的苗圃收入。
项目资金平衡情况:债券存续期内共产生土地指标收益1.6亿元,苗圃收入2亿元,合计3.6亿元,扣除苗圃运营成本后剩余收益为2.9亿元,预期对债券本息覆盖倍数为1.61。
发行情况结果:本项目于2020年5月29日由安徽省财政厅招标发行,发行利率为2.88%。
案例简介二【乡村振兴旅游类】
项目名称:泸州市合江县乡村振兴项目(龙挂山旅游)
项目实施单位:四川符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4503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旅游景观设施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接待设施建设。
项目总投资及融资方案:项目总投资4.1亿元,其中实施单位自筹1.7亿元,发行专项债券2.4万元,债券期限为7年。
项目收入来源:景区票务收入(门票、索道票、观光车票、农耕体验园票)、商铺出租收入、住宿收入、餐饮收入、停车费收入和主体活动收入。
项目资金平衡情况:债券存续期内,预期可实现收入合计5.3亿元,产生相关运营成本0.7亿元,剩余收益4.5亿元,对债券还本付息覆盖倍数为1.43倍。
发行情况结果:本项目于2020年5月19日由四川省财政厅招标发行,发行利率为2.80%。
案例简介三
(一)宁蒗县永宁镇乡村振兴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宁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单位:宁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按照“一流产业基地+乡村旅游+美丽乡村”的模式,建设项目形成“3+3+3”的整体结构,涵盖“三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三大文旅小镇”、“三大摩梭家园建设项目”共三个板块。
2、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为 121697.1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安排 71697.11万元,占比58.91%, 发行专项债 50000.00万元,占比41.09%。
3、项目收入来源
项目收入来源于红米绿色生产基地租赁收入、厂房租赁收入、 仓库租赁收入、冷库出租收入、农产品展销摊位租赁收入、游客服务中心除公用部分外的商铺租赁收入、观光车收入、歌舞活动场地租赁收入、停车费收入、充电桩收入。
收入测算依据:
(1)红米绿色生产基地租赁单价根据《丽江宁蒗益康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宁蒗永宁镇发展高原红米产业的情况说明》。
(2)厂房租赁、仓库租赁、冷库租赁、摊位租赁参考丽江市《各类型物业租金情况调查》。
(3)葡萄酒酒庄厂房租赁根据《云南省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宁蒗县永宁镇发展冰葡萄酒产业的情况说明》。
(4)游客服务中心除公用部分外的商铺租赁单价参考宁蒗彝族自治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商铺出租合同。
(5)观光车收费标准参考丽江蓝月谷景区观光车大理市古城观光车标准。
(6)歌舞活动场地租赁单价参考丽江束河古镇歌舞活动场地租赁单价标准。
(7)停车场收入根据宁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关于宁蒗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住建联发[2021]2 号文)。
(8)充电桩收费标准根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18]521 号)。
4、项目收益
项目建成后,债券券存续期内(2024-2035年)能够实现可偿债收益为 84402.09万元,本息保障倍数为1.12。
(二)昭德宏州盈江县乡村振兴示范园一期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盈江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单位:云南盈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提升、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共计 10 个子项目。具体为:1、基础设施提升(凤凰大道提升工程、大盈江南岸堤道路提升、区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第一产业(现代农业观光园(含启动区))。3、第二产业(农产品加工园项目)。4、第三产业(大盈江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利用及水利工程提升)、观光小火车线路、沙滩观鸟公园、生态停车、游客接待中心及允冒村落改造)。
2、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为 59130.3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安排 29830.36万元,占比50.45%,发行专项债 29300.00万元,占比49.55%。
3、项目收入来源
项目收入来源于农产品加工园区(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办公及生活用房租金收入)、现代农业观光园(门票收入、水稻、烟草轮种收入)、大盈江国家湿地公园(门票收入、游客接待中心休闲茶室出租收入、水上活动项目收入、婚纱摄影基地等租赁收入、观光车收入)、区域配套基础设施(自来水收费、污水处理收入)、生态停车场收入、
收入测算依据:
(1)租金收入测算参考金参照盈江县粮油集贸市场和盈江县振盈商场厂房租金标准。
(2)门票收费按《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门票收费的批复》。
(3)水费根据据《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盈江县城市供排水价格的批复(德发改价格〔2011〕933 号)》和《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盈江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的通知(盈发改价格发〔2012〕276 号)》。
(4)生态停车场根据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盈政规 〔2020)1 号〕。
(四)项目收益
项目建成后,债券券存续期内(2024-2036年)能够实现可偿债收益为56306.14万元,本息保障倍数为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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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4 10:46:52[当前版本] | wfdg | 创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