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改革要求,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地位,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质量的重要保证。当前,原有的相关资质管理要求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实践需要,亟需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用法治规范保障改革成果落地。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需要。
2021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取消丙级资质,优化资质审批,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规章可以将“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纳入法治化轨道,更好落实有关要求。
(三)强化行业管理、优化政务服务的需要。
随着“证照分离”改革、信用体系建设等有关工作的推进,迫切需要政府在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等行业监管方面做更多更精细的工作。自然资源部目前建立的全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管理信息系统,可通过对接工商、公安、人社等部门信息,实现对规划编制单位的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