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入库指南》要求,EOD模式项目要在项目边界范围内实现自平衡,且除规范的PPP项目外,不涉及运营期间政府付费,不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等返还补助作为项目收益。这就要求合理设计边界。
如上图,EOD模式项目应将项目边界设置为生态环境治理和关联产业开发上,以生态环境治理提高关联产业开发的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同时以关联产业开发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收益反哺。
除此外的其他收益,如区域内的税收收入、土地增值收益、生态补偿收益等均为项目边界外收益,导致上述收益的项目(如:土地一级开发、土地指标交易等)均应排除在EOD模式项目边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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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 15:01:24[当前版本] | wfdg | 创建 |